E2.2.3.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推制机或者弯管机不少于2台,压力机不少于2台(其中至少1台吨位不小于500t),热处理设备至少1 台。
B2级许可制造单位,具有推制机或者弯管机至少1台,压力机至少1台(吨位不小于300t)。
有缝管件制造单位,还应当具有焊接设备不少于4台,其中弧焊机不少于2台。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聚乙烯管
A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6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6套,有密闭的聚乙烯混配料集中除湿干燥烘料系统,存料罐至少能容纳5t 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并且能自动分配原料到供料斗的真空输送系统或者装置
B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3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2套或者纤维增强聚乙烯管材的挤出(缠绕熔合)成型机组1套,具备聚乙烯混配料二次干燥手段,存料罐至少能容纳满足生产需要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
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B
成型机组3套、配套的供料设备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第五十九条 管道安装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当编制管道安装的工艺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经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方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管道安装工作。管道的安装质量应当符合 GB/T20801 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第六十条 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管道安装完工后,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作为管道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金属阀门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济南群峰于2024/4/20 12:29:2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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