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由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取(换)证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的取(换)证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证书申请的受理分别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工作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审查合格后,分别由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3) 提出本次申请前,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 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等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限制与处罚的;
(5) 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有八大类,明确有许可条件的有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及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几种,分为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许可,具体分类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有明确规定,可以查到。许可过程是: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过程。受理材料每个许可规则规定的很详细。简单说一下,各地省级或委托的市、州级质监或市场监管局都有详细介绍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规范考核工作监督管理有关要求。
1.提出不得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相关的培训工作。
2.明确各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人员及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地市完全配备考试所必备的场地、设施及人员等,满足考试要求。对推荐的各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省局负责全省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投诉较多、考试工作量较小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组织库建设和更新完善,对“考核平台”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对各地《规则》和本意见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和检查。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办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4/22 12:48:4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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