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预布设样点省级校核样点布设任务单位完成样品预布设与初步校核后,连同工作底图与样点布设信息拷贝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各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与相关县级人员,以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等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如天地图)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样点的人工校核,提高布设样点的代表性与合理性,并校核各样点类型及其样品类型、取样量、寄送制样单位(含样品库储存样品)等任务信息。
各省校验后的样点位置与信息,需上报土壤普查办与样点布设任务单位,作为各省样点编码、样品编码等普查任务的基础。
布设样点。在土壤三普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和种植制度等划分出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布设土壤采样点;根据主要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并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保障相关调查采样点的统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成果汇总分析等普查工作信息溯。
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明确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落实本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各省负责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各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土壤普查办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负责组建调查采样队(调查采样队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位通过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和1名县级相关技术人员),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按照统一的《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开展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培训,落实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进度。
其中采集土壤剖面样点的调查采样队,须由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带队,重点负责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
土壤普查土壤普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旨在了解土地的质量和利用情况。这项工作的范围可以覆盖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地表土层、浅埋地下水的水质状况及灌溉用水质量等因素,还可以评价地质作用引起的地表的倾斜状态等特性(曹国兴等人2007)。为了进行的调查和分析,需要对15个类别共4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观测.这包括物理性状指标的测定,有机质的含量分析;在我国的北方还包括盐分的化验分析和酸碱度的检测;而在南方则需要对潜穴的数量进行分析和研究等等。通过这些数据来对不同区域内的作物生长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刘明华与张福锁)。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队伍的得正工程于2024/3/29 9:30:2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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