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更新土壤类型图和规范土种剖面描述,完善土壤分类系统,包括按照《中国土壤分类及代码》(GB 17296-2009)规范二普土壤类型名称,进行土壤分类判定和低级土壤名称化和统一命名,以及土壤类型校核,制定土壤三普的土壤分类暂行方案;结合土壤三普调查与数字土壤类型制图,更新完善土壤分类方案、土壤类型图。
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土壤普查全过程管理和底图制作、样点布设,包括工作底图、样点布设方法、样点校核、样点信息与任务赋值等。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信息和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制作底图。利用1:5万2000坐标系二普土壤图、1:1万2000坐标系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12月31日)、地形图、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明确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指标与方法等技术规范。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参照本技术规范,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7.2样品制备与分发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
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方队伍的得正工程于2024/3/29 10:36:1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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