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土壤普查办组织,评审筛选出8-10家质量控制实验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原则上由各省级土壤普查办选定,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3家,并报土壤普查办备案。3.6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信息和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制作底图。利用1:5万2000坐标系二普土壤图、1:1万2000坐标系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12月31日)、地形图、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布设样点。在土壤三普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和种植制度等划分出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布设土壤采样点;根据主要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并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保障相关调查采样点的统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成果汇总分析等普查工作信息溯。
根据预设样点周边的地形地势和土地利用的空间变异程度,选择“S”型或梅花形(5-10个混样点)、棋盘形(10-15个混样点)或蛇形(15-20个混样点)采集表层混合土样。
按照样点任务清单,完成表层样、剖面样(整段剖面标本与分段纸盒标本)、水稳定大团聚体样、环刀样、生物调查样等样品采集,其中表层样、剖面样、环刀样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采集,生物调查样按照《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采集。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第三次土壤普查公司的得正工程于2024/5/5 10:00:4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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