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土壤普查办组织,评审筛选出8-10家质量控制实验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原则上由各省级土壤普查办选定,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3家,并报土壤普查办备案。3.6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信息和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制作底图。利用1:5万2000坐标系二普土壤图、1:1万2000坐标系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12月31日)、地形图、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组织开展试点。统筹推进省级、县级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技术规程,探索工作机制。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调查采样队依据统一规划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样品保存单位。
开展内业测试化验。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 形成普查成果。相关部门负责构建数据库,开展范围内普查数据的校核和整理,采用数字土壤模型方法分析制图。各省负责本区域内普查数据的校核、补充完善、整理分析和制图。撰写普查报告,整理共享数据,绘制图件,建立土壤样品库。
土壤普查方案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土壤资源状况,为农业生产、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制定了《土壤普查方案》。本次调查采用地面观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各地进行实地勘察并采集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其次根据采样数据制作分布图并进行分类定级;通过图像获取不同类型区域的覆盖情况及数量等信息以评估其质量等级和使用价值等指标的测定结果将用于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并为各级决策服务。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质检的得正工程于2024/5/10 12:26:1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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