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校核人
(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 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设计人
(1)具有相应设计知识;
(2)能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1 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历。
校核人(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 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工程师以及设计、材料、工艺、焊(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专项条件对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从其规定。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不低于本附件表C-2
所列理工类相关的学历与工程类技术职称要求。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充分体现并且能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的制造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数量及要求见表C-6,制造单位至少准备1台许可范围的试制造样品,如果1台试制造样品不能完全包括许可范围产品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耐压试验,未进行喷砂(丸)、油漆、涂装;铸造类等非焊(粘)接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还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过程;
(3)典型产品涉及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时,应当准备相应的试制造样品。
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铁路罐车充装场地除满足本附件C3.3.1 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要求:
(1)具有铁路装卸线,其设计、建设与运行除符合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外,还需要符合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分别设置充装线和行走线,充装栈台应当装设安全扶梯;
(3)、介质充装单位,划定危险区域边界线,危险区域内应当具有防爆措施,非防爆设备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12/24 19:05:0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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