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应当具备本附件C1.2 条规定的人员条件要求,并且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A4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可根据其实际工作量适当降低。
焊工
采用焊接方法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焊工的持证项目应当满足产品制造需要。持证焊工人数的要求见表C-4要求。采用焊接机器人的,相应许可级别的持证焊工人数可减少1人。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7 充装单位体系要求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包括充装要素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等的充装体系。
C3.7.1 充装要素控制程序
充装单位应当编制并且实施文件和记录控制、设备(包括充装设备及充装工艺装备)控制、充装介质检测控制、人员管理、充装工作质量控制、信息和质量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程序。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D1.1.8 试制造(注D-4)
(1)试制造样品的规格能够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所需要的制造能力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取得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并且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覆盖许可申请范围,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过程;
(4)每个申请许可子项目试制不少于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应当完成涂装前的所有工序以及检验与试验,检验结果合格),另外还至少有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在制品应当覆盖冷热成形、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纤维缠绕及固化、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真空检漏等主要制造和检验工序(注D-5);
(5)试制气瓶合格产品每个批量的气瓶数量,除长管式大容积气瓶、低温绝热气瓶产品不少于10只外,其他许可的产品应当不少于50只。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3/1 13:45:3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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