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1)公司申请许可时,经其子公司同意,子公司可以作为制造地址在许可证中载明,但其子公司不得再单独申请许可,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子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2)公司和其分公司从事相应许可活动,可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许可,也可以分别单独申请许可;以分公司名义申请许可的,分公司应当取得其公人授权;公司申请许可,其分公司作为资源条件的,则分公司地址应当在许可证中载明,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分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3)本条(1)(2)项所述情形,涉及多处制造地址的,还应当满足本规则2.2.4.1(2)项的要求。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要求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管工,但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已经没有这一工种,请问这是否与“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相矛盾。在后续的安装许可取证或换证过程中,对这一要求应如何实施。
答复:管工不要求取得人员资格证书,但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经安装单位任命。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我公司为压力容器制造持证单位,现有两个厂址,均在同一圣,均为分公司,厂址之间相距约8公里。厂址1为老A1,拟换为新A2;厂址2为老A2,拟换为新D级。不同厂址的施工业绩是否可以共享,即有新A2业绩即可完成两个厂址的换证。还是两个厂址需要分别有新A2和新D级业绩才能完成换证?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持证焊工数量是否10人就能满足换证要求了,还是要求有16人(10+6)才能满足换证要求。谢谢了。
答复: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满足业绩要求,每个制造地址均应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规定的资源条件要求,关于条件共享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2.2.4条。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3/9 9:58: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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