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1)公司申请许可时,经其子公司同意,子公司可以作为制造地址在许可证中载明,但其子公司不得再单独申请许可,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子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2)公司和其分公司从事相应许可活动,可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许可,也可以分别单独申请许可;以分公司名义申请许可的,分公司应当取得其公人授权;公司申请许可,其分公司作为资源条件的,则分公司地址应当在许可证中载明,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分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3)本条(1)(2)项所述情形,涉及多处制造地址的,还应当满足本规则2.2.4.1(2)项的要求。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1)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GA类压力管道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2)配备工艺、材料、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管道防腐蚀补口、理化检验、设备管理(包括检验与试验装置,下同)、清管扫线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其中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Ⅲ级资格;
(3)配备有管道安装工程、机械、焊接、金属材料等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 人(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 人);
(4)配备与各项工序检验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其中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GA1级压力管道施工的焊工,应当具有GA2级压力管道施工工作经历,每2年至少进行1次培训且成绩合格。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关于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B2.4“工作外委 无损检测和理化检测允许外委,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光谱检验不允许外委”。
问题1,我们帕理公司是广火的全资子公司,能否直接为广火项目打光谱。
问题2,新标准是2019年6月1日实施,那6月1日前已在实施的项目,是否需要按新的标准实施。是否有过渡期?
答复:1.不可以;2.2019年6月1日前已实施的项目,可按原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4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系统责任人问题
问题:在学习时,有几个问题:
1. 我在咱们留言板上看到2020年1月2日,有一个留言,关于质量责任人的问题,给的答复说:作流程中有监督关系的不能兼任,比如焊接责任人与无损检测责任人不能兼任,终检验责任人必须单设;请问这里说的终检验责任人是否是指工程师?
因为我在 TSG 07-2019 新许可规则里只看到
M1.2.2 规定 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是否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
答复:1.终检验责任人一般是指检验与试验责任人。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燃气管道(GB1)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3/31 18:39:33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jinan.mf1288.com/jnqunfeng-2852420378.html
下一条:印刷中空板服务介绍 力华仓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