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任职条件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校核、审批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设计能力,能够正确使用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软件,由鉴定评审机构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设计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压力容器设计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中常见的工程实践知识、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标准等内容。设计答辩时应当针对相应许可范围产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或者试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从基础理论、法规标准、技术要求、结构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条件
C3.1 基本条件
(1)配备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
(3)建立健全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4)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5)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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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
C3.5 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1)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 50058-2014《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按照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
(3)、、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在罐区、压缩机(泵)房、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台等地点,装设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氧气、可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等)充装单位,应当在压缩机(泵)房等室内地点,设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应当在检定有效期内;
(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当装设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至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
(5)充装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的应当装设电子衡器(轨道衡),充装介质为压缩气体的应当装设标准压力表,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
(6)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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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
C3.7.1.5 充装工作质量控制
充装工作应当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充装工作流程;
(2)充装前,应当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逐台进行检查,未经检查合格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进行充装作业;
(3)充装过程应当按照充装操作规程进行,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巡回检查;
(4)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不得超过核准的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严禁超装、错装;
(5)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充装后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6)做好充装前后安全检验记录和充装记录。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6/26 13:13:5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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