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申请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且提交《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
(2)申请书中“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4)公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且附前款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特种设备许可证
持证单位改变单位名称或者地址更名,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许可证申请,并且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原许可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验时);
(3)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核准资料(无法在线核验时)。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换发新许可证,并且收回原许可证;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问题:附件M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体系基本要求中:“M3.9 理化检验控制,(3)理化检验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结论确认、发放、复验以及试样、试剂、标样的管理等”如何理解。对于气瓶生产单位来说,理化试验报告的‘填写、审核、结论确认’是指必须经过三个人来签字确认吗?
答复:应为三级签署。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公用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认证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3/9 18:25:4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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